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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 ( 一 ) 概念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啡、大麻、可卡因和 其他毒品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啡、大麻、可卡因和 其他毒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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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

2 ( 一 ) 概念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啡、大麻、可卡因和 其他毒品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啡、大麻、可卡因和 其他毒品的行为。

3 ( 二 ) 构成 1 、法益 1 、法益 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 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 群众的健康权利 群众的健康权利

4 2 、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1) 走私毒品 (1) 走私毒品 (2) 贩卖毒品 (2) 贩卖毒品 (3) 运输毒品 (3) 运输毒品 (4) 制造毒品 (4) 制造毒品

5 (1) 走私毒品 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利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 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 ( 边 ) 境的行为 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利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 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 ( 边 ) 境的行为 A :携带毒品但没有采取措施逃避海关监管 A :携带毒品但没有采取措施逃避海关监管 构成非法运输毒品罪; 构成非法运输毒品罪;

6 B :只违反了海关法规而没有违反毒品管理 法规, B :只违反了海关法规而没有违反毒品管理 法规, 构成普通走私罪而不构成走私毒品罪 构成普通走私罪而不构成走私毒品罪 C :在领海、内河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 止进出口的毒品; C :在领海、内河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 止进出口的毒品; 构成 构成 D :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购买毒品; D :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购买毒品; 构成 构成

7 E :与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相通谋,为其提 供贷款、资金、实物或提供保管、运输、 藏匿及其他方面的 E :与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相通谋,为其提 供贷款、资金、实物或提供保管、运输、 藏匿及其他方面的 构成 构成

8 (2) 贩卖毒品 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 购毒品 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 购毒品 A :有偿转让毒品 A :有偿转让毒品 方式:公开和秘密 方式:公开和秘密 主动与被动 主动与被动 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间接交付: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的, 间接交付: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的, 属于贩卖毒品 属于贩卖毒品

9 没有认识到是毒品 没有认识到是毒品 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B :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 物质利益; B :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 物质利益; 时间先后不影响 时间先后不影响

10 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呢? 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呢? 不属于贩卖毒品 不属于贩卖毒品 毒品的来源不限 毒品的来源不限 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 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 卖给未成年人呢? 卖给未成年人呢? 构成 构成

11 (3) 运输毒品 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 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 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 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 A :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 A :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 B :方式不限 B :方式不限 自身携带 自身携带 伪装后交付运输托运 伪装后交付运输托运 邮政部门邮寄 邮政部门邮寄

12 利用教唆末成年人 利用教唆末成年人 怀孕的妇女及其他有合法身份的人运输 怀孕的妇女及其他有合法身份的人运输 C :行为人先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由于 某种原因,又将毒品运回甲地的 C :行为人先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由于 某种原因,又将毒品运回甲地的 属于运输毒品 属于运输毒品

13 (4) 制造毒品 使用原材料而制作成原材料以外的物质 使用原材料而制作成原材料以外的物质 一、将毒品的提取或制作 一、将毒品的提取或制作 如将罂粟制成鸦片 如将罂粟制成鸦片 二、毒品的精制 二、毒品的精制 鸦片提炼成海洛因 鸦片提炼成海洛因

14 三、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 毒品。 三、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 毒品。 如使用化学方法将吗啡制作成海洛因 如使用化学方法将吗啡制作成海洛因

15 四、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 变为另一种毒品。 四、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 变为另一种毒品。 如将盐酸吗啡加入蒸馏水,使之成为注射 液。 如将盐酸吗啡加入蒸馏水,使之成为注射 液。 五、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 定情况调制毒品。 五、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 定情况调制毒品。

16 3 、客体 毒品 毒品 刑法第 357 条第 1 款: 刑法第 357 条第 1 款: 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 啡、大麻、可卡因 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 啡、大麻、可卡因 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 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 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7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 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 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定: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定: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 的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 的药品。

18 刑法规定: 刑法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 以刑事处罚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 以刑事处罚

19 4 、主体 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包括单位 包括单位 注意: 注意: 贩卖毒品? 贩卖毒品?

20 5 、责任形式 故意 故意 (1) 明知是毒品 (1) 明知是毒品 明知不是毒品而欺骗他人说是毒品以获取 利益的 明知不是毒品而欺骗他人说是毒品以获取 利益的 诈骗罪 诈骗罪 (2) 是否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 (2) 是否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 不要求 不要求

21 (3) 行为人以为自己所使用的原料与配料能 够制造出毒品,但事实上未能制造出毒品 时,应当如何处理 ? (3) 行为人以为自己所使用的原料与配料能 够制造出毒品,但事实上未能制造出毒品 时,应当如何处理 ? 判断是否具有制造出毒品的危险性 判断是否具有制造出毒品的危险性 A :迷信犯。 A :迷信犯。 B :犯罪未遂 B :犯罪未遂

22 (4) 对毒品种类产生错误认识的,是否影响 刑事责任 ? (4) 对毒品种类产生错误认识的,是否影响 刑事责任 ? 不影响 不影响 各种不同种类的毒品都危害公众健康,没 有理由对刑事责任产生影响 各种不同种类的毒品都危害公众健康,没 有理由对刑事责任产生影响

23 (5) 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应 否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 (5) 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应 否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 贩卖毒品罪未遂 贩卖毒品罪未遂

24 ( 三 ) 认定 1 、毒品数量的累计计算 1 、毒品数量的累计计算 刑法第 347 条第 7 款规定 刑法第 347 条第 7 款规定 : “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 : “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 ( 1 )对已经被依法处理过的毒品数量不应 当再累计计算; ( 1 )对已经被依法处理过的毒品数量不应 当再累计计算; ( 2 )超过时效规定不应追诉的,也不应当 累计计算。 ( 2 )超过时效规定不应追诉的,也不应当 累计计算。

25 2 、毒品的定性分析 刑法第 357 条第 2 款规定: 刑法第 357 条第 2 款规定: “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 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 以纯度折算。 ” “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 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 以纯度折算。 ”

26 2000 年 4 月 4 日《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 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 2000 年 4 月 4 日《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 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 对于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对于查 获的毒品有证据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查 明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 在处刑时应的情考虑。 对于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对于查 获的毒品有证据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查 明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 在处刑时应的情考虑。

27 特别是掺假之后毒品的数量才达到判处死 刑的标准的,对被告人可不判处死刑立即 执行。 特别是掺假之后毒品的数量才达到判处死 刑的标准的,对被告人可不判处死刑立即 执行。 为掩护运输而将毒品融入其它物品中,不 应将其它物品计入毒品的数量。 为掩护运输而将毒品融入其它物品中,不 应将其它物品计入毒品的数量。

28 3 、区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 1 )对于走私其他货物、物品的 ( 1 )对于走私其他货物、物品的 以实际走私的货物、物品的性质认定 犯罪 以实际走私的货物、物品的性质认定 犯罪 不能认定为走私毒品罪 不能认定为走私毒品罪 ( 2 )行为人在一次走私活动中,既走 私毒品又走私其他货物、物品的 ( 2 )行为人在一次走私活动中,既走 私毒品又走私其他货物、物品的 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

29 ( 3 )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 入微量毒品的, ( 3 )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 入微量毒品的,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或欺骗他人吸毒罪 或欺骗他人吸毒罪

30 4 、既遂与未遂 (1) 走私毒品的既遂与未遂 (1) 走私毒品的既遂与未遂 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 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 陆路输入 陆路输入 以逾越国境线 以逾越国境线 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 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

31 海路、空路输入毒品的既遂 海路、空路输入毒品的既遂 以到达为准 以到达为准 即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 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 即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 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 否则为未遂 否则为未遂

32 (2) 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2) 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转移给买方为既遂 转移给买方为既遂 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 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 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 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 不宜认定为既遂 不宜认定为既遂

33 (3) 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3) 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为了运输而开始搬运毒品时,是运输毒品 罪的着手 为了运输而开始搬运毒品时,是运输毒品 罪的着手 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或没有进 入正式的运输状态时为未遂 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或没有进 入正式的运输状态时为未遂 否则即为既遂 否则即为既遂

34 例如、行为人以邮寄方式运输毒品时,在 邮件包装过程中被查获的 例如、行为人以邮寄方式运输毒品时,在 邮件包装过程中被查获的 属于未遂 属于未遂 如果已将装有毒品的邮件交付给邮局 如果已将装有毒品的邮件交付给邮局 既遂 既遂 再如,使用交通工具运输毒品的,当毒品 置入交通工具内,交通工具已经进入行驶 状态时 再如,使用交通工具运输毒品的,当毒品 置入交通工具内,交通工具已经进入行驶 状态时 既遂 既遂

35 (4) 制造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4) 制造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以实际上制造出毒品为既遂标准 以实际上制造出毒品为既遂标准 所制造出来的毒品数量多少、纯度高低等, 所制造出来的毒品数量多少、纯度高低等, 都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都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36 5 、警察圈套 内线侦查方法 “ 引诱 ” 某些嫌疑人贩卖毒品, 对此应如何处理 ? 内线侦查方法 “ 引诱 ” 某些嫌疑人贩卖毒品, 对此应如何处理 ? 原则: 原则: “ 引诱 ” 他人犯罪不是正当的侦查方法 “ 引诱 ” 他人犯罪不是正当的侦查方法 而且可能是教唆犯罪 而且可能是教唆犯罪

37 允许条件: 允许条件: 第一,使用通常的侦查方法无法取证查实 第一,使用通常的侦查方法无法取证查实 第二, “ 引诱 ” 的对象必须是合理地被认为有 毒品犯罪嫌疑的人 第二, “ 引诱 ” 的对象必须是合理地被认为有 毒品犯罪嫌疑的人 第三, “ 引诱 ” 的目的只是为了取得证据 第三, “ 引诱 ” 的目的只是为了取得证据 第四, “ 引诱 ” 没有达到使对方失去自由意志 的程度 第四, “ 引诱 ” 没有达到使对方失去自由意志 的程度

38 方法: 方法: 警察装扮成吸毒者或使线人装扮成吸毒者 与对方接触,提出购买毒品。 警察装扮成吸毒者或使线人装扮成吸毒者 与对方接触,提出购买毒品。 如果采取教唆、强制、欺骗等手段 如果采取教唆、强制、欺骗等手段 不构成 不构成

39 ( 四 ) 处罚 ( 四 ) 处罚 根据刑法第 347 条第 2 款之规定,犯本罪的,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 347 条第 2 款之规定,犯本罪的,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 量大的;这里的其他毒品数量大,根据第 1 条的规 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 量大的;这里的其他毒品数量大,根据第 1 条的规 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苯丙胺类毒品 ( 甲基苯丙胺除外 ) 一百克以上; ①苯丙胺类毒品 ( 甲基苯丙胺除外 ) 一百克以上; ②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 烟一百五千克以上; ②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 烟一百五千克以上;

40 ③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③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④吗啡一百克以上; ;④吗啡一百克以上; ⑤度冷丁 ( 杜冷丁 ) 二百五十克以上 ( 针剂 100mg/ 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 50mg/ 支规格的五千克以上;片剂 25mg/ 片规格的 一万片以上, 50mg/ 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 ; ⑤度冷丁 ( 杜冷丁 ) 二百五十克以上 ( 针剂 100mg/ 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 50mg/ 支规格的五千克以上;片剂 25mg/ 片规格的 一万片以上, 50mg/ 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 ; ⑥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 针剂或者片 剂 20μg/ 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 ; ⑥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 针剂或者片 剂 20μg/ 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 ;

41 ⑦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⑦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⑧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⑧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⑨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⑨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3)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 以暴力拒绝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4) 以暴力拒绝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5)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42 第 3 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 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 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 3 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 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 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根据《解释》第 2 条的 规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这里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根据《解释》第 2 条的 规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苯丙胺类毒品 ( 甲基苯丙胺除外 ) 二十克以上不 满一百克; ①苯丙胺类毒品 ( 甲基苯丙胺除外 ) 二十克以上不 满一百克; ②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 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 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②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 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 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③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③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3 ④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④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⑤度冷丁 ( 杜冷丁 ) 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 ( 针 剂 100mg/ 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 50mg/ 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 25mg/ 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 50mg/ 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 ; ⑤度冷丁 ( 杜冷丁 ) 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 ( 针 剂 100mg/ 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 50mg/ 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 25mg/ 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 50mg/ 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 ; ⑥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 ( 针剂或 者片剂 20μg/ 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 百支、片 ) ; ⑥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 ( 针剂或 者片剂 20μg/ 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 百支、片 ) ; ⑦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⑦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44 ⑧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⑧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⑨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⑨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第 4 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 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 4 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 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5 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解释》第 3 条的规定,是 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解释》第 3 条的规定,是 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 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 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 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 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 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2) 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3) 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3) 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4) 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4) 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5) 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5) 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46 第 5 款规定,单位犯第 2 款、第 3 款、第 4 款 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 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 5 款规定,单位犯第 2 款、第 3 款、第 4 款 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 该款的规定处罚

47 从重处罚事由 (1) 刑法第 347 条第 6 款规定 (1) 刑法第 347 条第 6 款规定 : “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 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从重处罚。 ” : “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 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从重处罚。 ”

48 这里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18 周岁的人。 这里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18 周岁的人。 利用:间接正犯 利用:间接正犯 教唆:间接正犯 教唆:间接正犯

49 (2)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 毒品被判过刑,又犯走私、贩卖、运输、 制造毒品罪的,从重处罚。 (2)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 毒品被判过刑,又犯走私、贩卖、运输、 制造毒品罪的,从重处罚。 再犯从重处罚的规定 再犯从重处罚的规定 不论前罪何时受处罚 不论前罪何时受处罚 不论判处何种刑罚 不论判处何种刑罚 不论处刑轻重 不论处刑轻重 对新罪一律从重处罚 对新罪一律从重处罚

50 问题: 问题: 与累犯的适用 与累犯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 2000 年 4 月 4 日印发的《全国法院审 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指出: 最高人民法院 2000 年 4 月 4 日印发的《全国法院审 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指出: “ 关于同时构成再犯和累犯的被告人适用法律和量 刑的问题。对依法同时构成再犯和累犯的被告人, 今后一律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再犯条 款从重处罚,不再援引刑法关于累犯的条款。 ” “ 关于同时构成再犯和累犯的被告人适用法律和量 刑的问题。对依法同时构成再犯和累犯的被告人, 今后一律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再犯条 款从重处罚,不再援引刑法关于累犯的条款。 ”

51 疑问: 疑问: 意味着对符合累犯条件的毒品犯罪人可以 适用缓刑、假释,而其他犯罪的累犯则不 得适用缓刑与假释,这显然有失公允。 意味着对符合累犯条件的毒品犯罪人可以 适用缓刑、假释,而其他犯罪的累犯则不 得适用缓刑与假释,这显然有失公允。 对于符合累犯条件的,必须适用总则关于 累犯的条款,而不再适用刑法第 356 条。 对于符合累犯条件的,必须适用总则关于 累犯的条款,而不再适用刑法第 356 条。 刑法第 356 条应仅适用于不符合累犯条件的 再犯。 刑法第 356 条应仅适用于不符合累犯条件的 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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